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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慈心語大道自然

  在民主的社會裡,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,都可以發表屬於自己的觀點及看法,因為這是民主所賦予的權利。然而,言論行為自由之下仍必須有所節制與規範。其首要前提是不能妨害他人的自由以及造成他人的困擾,這在群體中更是如此。當我們進入團體的組織裡,即使仍有權發表個人的意見,可以行使個人的權利行為,卻必須是在不違反團體所訂下的規範來行使,這也是社會國家之所以能進步發展的主因。試想如果每一個人都堅持自己的主張,沒有少數服從多數的認知,不遵守應該遵守的基本法規,那麼,不要說小至團體、企業,甚至是國家、社會都必定亂成一團,其嚴重性可想而知。

  最近就有一個切身的例子,雖然是日常生活中的小事情,但所謂積沙成塔,即使是不足言道的小事,也必須謹守規法,因為小事不重視,最終也會演變成大事情。事情的經過大致是:我與一位朋友約好見面,正好想到也可以約另一位友人一起,於是主動邀約他,但友人只是說:「好,我會去」,而當我進一步詢問他適合的時間時,他只回答:「我再看看!」。我總認為凡事都應該肯定且明確,而不該是模擬兩可或是遊走在灰色地帶,然而大部分的人總容易犯下隨意輕諾的毛病,以為事情無關緊要,於是隨口說說,卻因此造成他人更大的困擾。我堅持希望可以事先確定好見面的時間及人數,也好預作安排。於是我再次問他更明確的時間,他卻說:「大道自然,隨緣啦!」。他的意思是:天下之道都強調自自然然了,凡事要順其自然,這事情又何必那麼堅持呢?到時候再說就是了。聽到朋友的說法,真令我感到有些啼笑皆非,如果「大道自然」的本意是如此,那麼,每一個人是不是都可以恣意妄為了。犯錯、犯法的人都可以名正言順、理直氣壯說:「我是順勢而為,自然而為」,如此把行為合理化的藉口,又何需法律來規範?

  這就如同人人強調言論自由,但言論自由之下仍有應遵守的法規,必須不做人身攻擊、不涉及言論誹謗,才能強調言論自由,「大道自然」又何嘗不是如此。在自然而為之下,如果沒有法規規範,這就成了任意、隨便,等於想怎麼做就怎麼做,人人沒有了秩序章法,天下豈不是要大亂了?再看看現在國會的亂象,是不是官員們都把「大道自然」合理化了,所以神聖的國會殿堂便常常上演口水戰、全武行?自由並不是放縱,方便也不等於隨便,人人心中都謹守著遊戲的規則與規矩,自由才有其意義,也才是「大道自然」的真義。

結語:自由不是放縱,不是任意、隨便,自由有其應謹守的份際,當人人都能遵守,離「大道自然」亦不遠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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